它還在這裡:


在我的人生經歷裏,我曾對兩個女人說:“我愛你”,一個是我太太,另一個是她。她不美麗、不年輕、不‘好身材’、不‘有氣質’、不高的教育程度、不有錢,還有。。。。但這些‘不’剛好也大部分適用於我。因爲到此爲止尚無法解釋的原因,我們認識之後便非常急於了解對方,真的,是“急於”。在用“月”來量度的時間内,我們達到了別人可能要用“年”才能達到的了解。說她[吸引著我]倒不如說[她某些特質深深打動了我]。但是,我至今還未有向她提及那是什麽“特質”。這是故意的、也是有原因的,我日後會在適當時候告訴她。(原先張貼日期: 7/03/2007 07:59:00 上午 1 意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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